民主政治不能背离共识
Ms Phoon 以其名嘴
滔滔不绝地讲着霹雳的宪政危机
从她的语气
似乎对上诉庭对尼查的裁决甚有微言
当上诉庭推翻高庭的裁决
再来联邦法院拒绝以11司联审尼查上诉案的申请时
大家开始对我国的司法独立和透明度信心动摇
我坐在一旁
反复地思考
难道我国的司法是如此地脆弱,难道法律不维护民主?
撇开霹雳州的课题
纵观一切
我的结论是
“很多人不了解,法律和民主,可以相补相衬,也可以背道而驰。所以,法律得维护民主,但却不受民主(多数人)所左右”
根据民主的诠释
得人心者即得天下
尼查是民选大臣,所以他是合法大臣
这是普罗大众的见解
撇开共识
从法律条文来看,得多数议席者就能执政
显然易见,民联的议员人数确实吃亏
我想,这是上诉庭三司一致推翻高庭判决的其中一个理由
(我没有阅读上诉庭的书面判词,paiseh)
话说回来
虽说法律可以和民主背道而此
但在霹雳的宪政课题上,民主政治总不能背离共识
也就是说明民主政治不能单靠法律来运作,不是几行法律文字就能搞定,它需要依赖共识来维系
不然,我国的司法就显得不完善
(共识是解散议会,还政于民)
如今的霹雳州,搞到满城风雨
是不是某一方面的人一开始就已破坏了共识?



















